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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适用于睾丸癌、卵巢癌、乳腺癌、肉瘤、恶性淋巴瘤和肺癌等。
用法用量
1.使用方法
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0.9%氯化钠注射液500~1000ml进一步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持续至少30分钟以上。
2.单药治疗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5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3.联合用药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0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4.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1)下一疗程应间隔3~4周或在血液毒性恢复后(血小板100000/μl,白细胞4000/μl)再给药。
(2)最大剂量为18g/m2,为预防膀胱毒性,应大量摄入水,每日经口服或静脉内输入2L液体。
(3)同时使用预防出血性膀胱炎保护剂,如美司钠。
(4)在给药同时及给药后4小时、8小时,分别给予美司钠溶于生理盐水中静脉注射。
(5)通常美司钠用量为异环磷酰胺每日总量的20%。
(6)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给药剂量尚未确定。
不良反应
1、血液学毒性
(1)骨髓抑制是剂量相关和限制剂量的毒性,主要是白细胞减少,其次是血小板减少。
(2)当异环磷酰胺与其他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必须调整剂量,发生严重骨髓抑制的病人可能增加感染的危险。
2、消化系统
恶心、呕吐、厌食、腹泻和便秘。
3、泌尿系统
尿道毒性有出血性膀胱炎,尿痛,尿频和其他膀胱刺激症状。
4.肾毒性
临床指征为血尿素氮(BUN)或血清肌酐的升高,或肌酐清除率的降低,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血清和尿化学,包括磷、钾、碱性磷酸酶和其他适宜的化验检查。
4、中枢神经系统
(1)最常见的有嗜睡、精神错乱、抑郁性精神病和幻觉,其他少见的症状有眩晕、定向力丧失和脑神经功能障碍。
(2)偶尔报告有癫痫发作和致死性昏迷。
5、其他
脱发、静脉炎、肺的症状,不明原因发热、过敏反应、口腔炎、心脏毒性和多神经病等,长期用药可产生免疫抑制、垂体功能低下、不育症和继发性肿瘤。
禁忌
严重骨髓抑制患者、对本品过敏者、双侧输尿管阻塞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贮存方法
遮光,密封,在冷处(2~10℃)保存。
适用人群
成人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1.先前应用顺铂患者,可加重异环磷酰胺的骨髓抑制、神经毒性和肾毒性。
2.同时使用抗凝血药物,可能导致出血危险。
3.同时使用降血糖药,可增强降血糖作用。
4.与其他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应酌情减量。
5.用药时接种活疫苗(如轮状病毒疫苗),将增加活疫苗感染的风险,接受免疫抑制化疗的病人不能接种活疫苗。
6.同时进行放疗,可使放疗引起的皮肤反应加重。
有效期
24个月
剂型
注射剂
生产厂家
中国南京制药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异环磷酰胺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注意事项
1、泌尿系统:异环磷酰胺的应用常并发泌尿系统的毒副作用,特别是出血性膀胱炎,因此建议给予本药每一剂量前要作尿常规分析。如果显微镜检查有血尿(每高倍视野所见红细胞多于10个),应停用,直至完全消除血尿。以后本药的应用要同时大量喝水或注射大量的水溶液。
2、造血系统:异环磷酰胺与其他化疗药合用,常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血液学指标。在每次用药前和适当的间隔时间要作白细胞、血小板计数与血红蛋白测量。除非临床必需,白细胞少于2000/μl和(或)血小板少于50000/μl的病人,不应给予异环磷酰胺。
3、中枢神经系统:异环磷酰胺治疗后报告神经症状有:嗜睡、精神错乱、幻觉,有些情况下出现昏迷。发生这些症状时停止应用本药。这些症状通常是可逆的,可采取对症的支持疗法直至其完全消失。
4、异环磷酰胺在以下情况应慎用:肝肾功能受损者;骨髓功能受损者,如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广泛的骨髓癌转移;先作了放射治疗,或以前用了其他细胞毒药物治疗的;低蛋白血症;育龄期妇女。
5、实验室检查:治疗期间病人的血液(特别是中性白细胞和血小板)应定期检测,以了解造血抑制的程度。也应定期检查尿中的红细胞,它可出现在出血性膀胱炎之前。
6、本品水溶液不稳定,须现配现用。配药时应戴手套,不慎接触本品时,可能发生皮肤反应,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以上说明书参考中国药监局注射用异环磷酰胺说明书2010.10版)
1.使用方法
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0.9%氯化钠注射液500~1000ml进一步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持续至少30分钟以上。
2.单药治疗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5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3.联合用药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0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4.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1)下一疗程应间隔3~4周或在血液毒性恢复后(血小板100000/μl,白细胞4000/μl)再给药。
(2)最大剂量为18g/m2,为预防膀胱毒性,应大量摄入水,每日经口服或静脉内输入2L液体。
(3)同时使用预防出血性膀胱炎保护剂,如美司钠。
(4)在给药同时及给药后4小时、8小时,分别给予美司钠溶于生理盐水中静脉注射。
(5)通常美司钠用量为异环磷酰胺每日总量的20%。
(6)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给药剂量尚未确定。
1、血液学毒性
(1)骨髓抑制是剂量相关和限制剂量的毒性,主要是白细胞减少,其次是血小板减少。
(2)当异环磷酰胺与其他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必须调整剂量,发生严重骨髓抑制的病人可能增加感染的危险。
2、消化系统
恶心、呕吐、厌食、腹泻和便秘。
3、泌尿系统
尿道毒性有出血性膀胱炎,尿痛,尿频和其他膀胱刺激症状。
4.肾毒性
临床指征为血尿素氮(BUN)或血清肌酐的升高,或肌酐清除率的降低,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血清和尿化学,包括磷、钾、碱性磷酸酶和其他适宜的化验检查。
4、中枢神经系统
(1)最常见的有嗜睡、精神错乱、抑郁性精神病和幻觉,其他少见的症状有眩晕、定向力丧失和脑神经功能障碍。
(2)偶尔报告有癫痫发作和致死性昏迷。
5、其他
脱发、静脉炎、肺的症状,不明原因发热、过敏反应、口腔炎、心脏毒性和多神经病等,长期用药可产生免疫抑制、垂体功能低下、不育症和继发性肿瘤。
1、泌尿系统:异环磷酰胺的应用常并发泌尿系统的毒副作用,特别是出血性膀胱炎,因此建议给予本药每一剂量前要作尿常规分析。如果显微镜检查有血尿(每高倍视野所见红细胞多于10个),应停用,直至完全消除血尿。以后本药的应用要同时大量喝水或注射大量的水溶液。
2、造血系统:异环磷酰胺与其他化疗药合用,常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血液学指标。在每次用药前和适当的间隔时间要作白细胞、血小板计数与血红蛋白测量。除非临床必需,白细胞少于2000/μl和(或)血小板少于50000/μl的病人,不应给予异环磷酰胺。
3、中枢神经系统:异环磷酰胺治疗后报告神经症状有:嗜睡、精神错乱、幻觉,有些情况下出现昏迷。发生这些症状时停止应用本药。这些症状通常是可逆的,可采取对症的支持疗法直至其完全消失。
4、异环磷酰胺在以下情况应慎用:肝肾功能受损者;骨髓功能受损者,如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广泛的骨髓癌转移;先作了放射治疗,或以前用了其他细胞毒药物治疗的;低蛋白血症;育龄期妇女。
5、实验室检查:治疗期间病人的血液(特别是中性白细胞和血小板)应定期检测,以了解造血抑制的程度。也应定期检查尿中的红细胞,它可出现在出血性膀胱炎之前。
6、本品水溶液不稳定,须现配现用。配药时应戴手套,不慎接触本品时,可能发生皮肤反应,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以上说明书参考中国药监局注射用异环磷酰胺说明书2010.10版)
适用于睾丸癌、卵巢癌、乳腺癌、肉瘤、恶性淋巴瘤和肺癌等。
1.先前应用顺铂患者,可加重异环磷酰胺的骨髓抑制、神经毒性和肾毒性。
2.同时使用抗凝血药物,可能导致出血危险。
3.同时使用降血糖药,可增强降血糖作用。
4.与其他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应酌情减量。
5.用药时接种活疫苗(如轮状病毒疫苗),将增加活疫苗感染的风险,接受免疫抑制化疗的病人不能接种活疫苗。
6.同时进行放疗,可使放疗引起的皮肤反应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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