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粤)-非经营性-2021-0182

  • 营业执照
    证书编号:91440101MA9XNDLX8Q

注射用比阿培南
功效作用
本品是碳青霉烯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发挥抗菌作用,临床主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败血症、肺炎、肺部脓肿、急性支气管炎等疾病。
适应证
本品对革兰阳性、革兰阴性的需氧和厌氧菌有广谱抗菌活性。
一般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肺炎、肺部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难治性膀胱炎肾盂肾炎腹膜炎盆腔炎
对本品敏感的细菌: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包括肺炎球菌)、肠球菌属(屎肠球菌除外)、莫拉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柠檬酸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放线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等。
药物起效时间
健康成人30分钟或60分钟单次静脉滴注本品300mg,盆腔液中药物达最高浓度,在此之前药物已经起效,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其半衰期约为1小时,每日用药2次,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注射用比阿培南联合氨基糖苷类(如阿米卡星环丙沙星),可用于有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危险因素的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注射用比阿培南联合氨基糖苷类(如阿米卡星),可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引起的骨、关节感染。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成分既往有休克既往史者禁用。
正在服用丙戊酸丙戊酸钠类药物的患者禁用,合用可能导致癫痫的再次发作。
慎用情况
本人或直系亲属有易发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老年人慎用。
对碳青霉烯类、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易引起痉挛、意识障碍等中枢神经系统障碍。
进食困难或正接受非口服营养剂的患者、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慎用,可能引起维生素K缺乏症状。
有癫痫史或中枢神经系统障碍患者慎用,容易引起痉挛、意识障碍等中枢神经障碍。
心脏、循环系统障碍的患者慎用,存在引起循环血量增多、增加心脏负担、使症状加重的隐患。
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慎用,水、氯化钠的过量可能会引起症状恶化。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应该在判定治疗的获益大于危险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本品。
哺乳期女性
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如必须使用本品,则应停止哺乳。
动物实验(大鼠)结果表明,本品可进入乳汁中。
儿童
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人
老年人应在密切观察下慎重给药,关注剂量和用药间隔,并应注意观察患者的状态。
老年患者多数生理功能低下,易出现不良反应。
老年患者易出现由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倾向。
不良相互作用
丙戊酸、丙戊酸钠等:合用可降低丙戊酸血药浓度,可能导致癫痫发作。因此禁止合用。
含有L-半胱氨酸及L-胱氨酸的氨基酸制剂:与此类制剂配合时,比阿培南的滴定度会降低。
如用药期间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用药。
剂型规格
注射用比阿培南:0.3g/瓶。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仅供静脉滴注给药。
使用时,每0.3g比阿培南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注射用水溶液必须是等张溶液。
本品用生理盐水溶解后应尽快使用。室温条件下,本品溶解后应在6小时内静脉滴注完毕。冷藏条件(8℃),本品应在24小时内静脉滴注完毕。
在使用本制剂时,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保证比阿培南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比阿培南只用于治疗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并且选用最必要的治疗持续时间。
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
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确定病原菌对比阿培南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比阿培南进行治疗,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
用量
成人:每日0.6g,分2次静脉滴注,每次滴注30~60分钟。
可根据患者年龄、病情程度适当增减给药剂量,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1.2g。
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在减少给药剂量与延长给药间隔的同时,尚应在用药期间密切观察患者状态。
血液透析患者最好每日1次给药。
药物漏用
本品为注射制剂,应在专业医疗机构由医务人员进行给药,通常不存在漏用情况。
如果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用药,如不慎过量,应立即停药,并多喝水促进药物代谢与排出。同时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如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喘息、眩晕、便意、耳鸣、发汗等,应中止给药,采取适当的处置。
如出现发热、咳嗽、工作时气喘或呼吸困难等,应尽快进行胸部X光检查。当怀疑为间质性肺炎时,应中止给药,采取给予副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应急措施。
由于会出现伴有痢疾、血便等重度大肠炎(伪膜性大肠炎等),给药时应注意观察。出现异常时应立即中止给药,采取相应的措施。
由于会出现痉挛、意识障碍等中枢神经症状,给药时应注意观察。出现异常时应立即中止给药,采取相应的措施。特别是容易出现肾功能障碍和中枢神经障碍的患者,给药时应特别注意。
出现肝肾功能异常时应立即中止给药,采取相应的措施。
出现血液系统异常(如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白血球减少、血小板减少)时应立即中止给药,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出现发热、红斑、瘙痒感、眼充血、口内炎等异常时应立即中止给药,采取相应的措施。
其他的碳青霉烯类抗生素有可能导致溶血性贫血血栓性静脉炎、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暴发性肝衰竭,给药时需注意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立即中止给药,采取相应的措施。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过敏症:皮疹、瘙痒、荨麻疹、休克(如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喘息、眩晕、便意、耳鸣、发汗等)。
血液系统:嗜酸粒细胞增多、嗜碱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红细胞减少、红细胞容积减少,中性粒细胞增多、血色素降低、淋巴细胞增多、单核细胞增多、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肝脏系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碱性磷酸酶(ALP)、血清亮氨酸氨基肽酶(LAP)、乳酸脱氢酶(LDH)上升。
肾脏系统:血尿素氮(BUN)上升、血清肌酐升高、N-乙酰-β-D-葡萄糖苷酶(NAG)上升、尿β2-微球蛋白上升、蛋白尿
消化器官:血清淀粉酶升高、腹泻、呕气、腹痛、呕吐、食欲下降,伴有痢疾、血便的伪膜性大肠炎等重度大肠炎。
呼吸器官:喘息发作、间质性肺炎(如出现发热、咳嗽、工作时气喘或呼吸困难等)。
精神神经系统:麻木、痉挛、意识障碍
菌群失调:口腔炎、念珠菌病
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下降、神经炎等)。
其他:高钙血症、发热、头痛、胸痛、精神萎靡、浮肿。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用药后出现轻度的不良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继续用药或停药后通常可以自行消退,若症状持续存在或加重,请及时询问医生,根据情况选择是否停药及对症治疗。
如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如出现发热、咳嗽、工作时气喘或呼吸困难等,应尽快进行胸部X光检查。当怀疑为间质性肺炎时,应中止给药,采取给予副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应急措施。
本品导致的休克、过敏反应等没有可预知的方法,因此医生在用药过程中会执行以下措施:
使用前充分了解患者既往史以及是否有抗生素药物过敏史。
在药物使用时,备有对于产生休克等症状处理的急救措施。
药物开始使用至结束,要求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密切观察,特别是开始使用阶段。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储存环境温度不超过25°C。
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位置。
其他
患者使用前应充分告知医生既往史,尤其是否有抗生素药物过敏史。
患者在药物使用时,必须在备有对于产生休克等症状处理急救措施的专业医疗机构。
药物开始使用至结束,患者应保持安静状态,密切观察,特别是开始使用阶段。
除尿潜血反应外,患者应注意在应用班氏试剂、斐林试剂以及试纸法检测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
患者应注意直接库姆斯试验有时呈现阳性结果。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目录
功效作用
用药禁忌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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