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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粤)-非经营性-2021-0182

  • 营业执照
    证书编号:91440101MA9XNDLX8Q

氧氟沙星
功效作用
氧氟沙星为第三代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具有杀灭细菌的作用,可抑制细菌DNA合成和复制,导致细菌死亡。临床上可用于治疗多种感染导致的疾病,如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多种感染性疾病。
适应证
本品可用于治疗多种感染导致的疾病。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膀胱炎等。此类疾病的致病菌多为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氧氟沙星对此类细菌具有较好的杀菌作用。
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弥漫性全细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等。此类疾病的致病菌多为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氧氟沙星能有一定的杀灭该类致病细菌的作用,也可以达到治疗效果。
消化系统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肛周脓肿、菌痢、肠炎等。致病菌包括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毒素大肠杆菌等,氧氟沙星也有杀灭作用。
骨、关节、皮肤软组织感染及败血症:如毛囊炎、疖、痈、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痤疮合并感染等。氧氟沙星口服或注射吸收后,在骨、皮肤软组织中的浓度可超过在血液中的浓度,从而达到治疗效果。
五官科感染,如结膜炎、中耳炎、鼻窦炎、牙周炎、冠周炎等。
伤寒。
尚有抗结核杆菌作用,可与异烟肼利福平并用于治疗结核病。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的起效时间尚没有明确数据,与药物剂型、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患者遵医嘱使用即可。
药物维持时间
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根据剂型不同有不同维持时间,具体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氧氟沙星,抗菌作用很强,可以一定程度上杀灭结核杆菌,所以可与异烟肼、利福平等抗结核药联合应用,作为治疗结核病的二线药物。
氧氟沙星与左氧氟沙星区别是什么?
氧氟沙星与左氧氟沙星同第三代喹诺酮类抗菌药,在结构、抗菌活性及不良反应的程度等方面是不同的。但选择药物时还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结构方面:左氧氟沙星是氧氟沙星的左旋体。
抗菌活性方面:左氧氟沙星的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
不良反应方面:左氧氟沙星的不良反应相对于氧氟沙星较小,同时也是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中不良反应较小的一个药物。
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的区别是什么?
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同为第三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二者在以下方面有所不同。
抗菌谱方面:诺氟沙星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较氧氟沙星低,对支原体、衣原体、分枝杆菌等的作用较氧氟沙星低。氧氟沙星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活性仅为诺氟沙星的一半。
生物利用度:氧氟沙星口服后,生物利用度达95%~100%,诺氟沙星的生物利用度约为30%~40%。
综上,在临床用药时需要仔细甄别,遵医嘱选择合适的药物。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本药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过敏禁用。
孕妇禁用(滴耳液除外)。
重症肌无力或有重症肌无力病史者应避免使用。
有肌腱疾病病史、曾发生肌腱炎肌腱断裂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QT间期延长、未纠正的低钾血症患者应避免使用。
有周围神经病变病史者应避免使用。
慎用情况
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脑动脉硬化者)慎用。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未成年不宜使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药可以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的血液循环。鉴于本药可引起幼龄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但滴耳液除外。
哺乳期女性
本药口服制剂、注射剂、栓剂等,可经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权衡利弊后,仅在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且服用本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本药滴眼剂、凝胶剂等,对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在医生权衡利弊后,仅在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且使用本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本药滴耳剂为局部给药,几乎不吸收,可以推断几乎没有影响胎儿、哺乳儿的可能性,因此可在医生指导谨慎使用。
儿童
本药滴耳剂在点耳、耳浴等局部给药时,其最高血中浓度与经口给药相比仅显示为1/100的低值,并且其安全性在小儿临床试验上已得到验证,因此小儿可以使用。
其他制剂在18岁以下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宜使用。如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敏感,应在医生权衡利弊后,仅在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
老人
老人多有肾功能减退,应遵医嘱减量给药。老人使用本药可增加发生QT间期延长、肌腱炎、肌腱断裂的风险。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后2个月内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的发生率升高,尤其是老人。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本品禁止与治疗痛风的丙磺舒联用。丙磺舒可减少本药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药在血液中浓度升高而产生毒性。
本品禁止与尿碱化剂联用,尿碱化剂可降低本药在尿液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及肾毒性。
谨慎联用
因不良反应增加需谨慎联用
本药可使咖啡因清除减少,半衰期延长,并可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本药注射液与降压药、巴比妥类麻醉药合用,可引起血压突然下降。
与苯酮酸类药物(如芬布芬等)、丙酸类药解热镇痛药合用时,可能引起痉挛。
与香豆素类抗凝药(如华法林等)合用时,虽对后者的的抗凝作用增强较小,也应检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
因疗效减弱需谨慎联用
与含铝、镁离子的抗酸药或铁剂合用,可能与这些药物形成螯合物,降低本药的吸收,使其疗效减弱,应服用本药后2小时后,再服用抗酸药。
因血药浓度增加需谨慎联用
茶碱类药物合用时,可导致茶碱类药物的肝清除减少,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合用时,应监测茶碱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并注意调整剂量。
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应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其他
氧氟沙星滴耳剂、滴眼剂、凝胶剂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较少。
特别提示:与氧氟沙星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还有很多,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在使用氧氟沙星前需告知医生,并咨询医生能否同时使用。
用法用量
氧氟沙星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用药频率,切不可擅自调整或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片剂:100mg/片;200mg/片。
胶囊剂:100mg/粒。
注射剂:100mg/2ml;200mg/2ml;200mg/100ml;400mg/100ml。
滴耳剂:5ml:15mg;8ml:24mg(以氧氟沙星计)。
滴眼剂:10ml:30mg;5ml:15mg;8ml:24mg(以氧氟沙星计)。
眼膏剂:2g:6mg;3.5g:10.5mg(以氧氟沙星计)。
乳膏剂:10ml:30mg;0.3%(以氧氟沙星计)。
栓剂:0.1g。
凝胶剂:0.5%;10g:50mg;15g:75mg(以氧氟沙星计)。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胶囊剂:口服,温开水送服。
注射剂:仅用于静脉滴注,每200mg静滴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滴耳剂:使用前需洗净双手,将适量药品滴入耳内,保留10分钟后洗耳。
滴眼剂:使用前需洗净双手,将适量药品滴于眼睑内。
眼膏剂:使用前需洗净双手,将适量药品涂于结膜囊内。
栓剂:阴道给药。患者清洁外阴部后,取仰卧位,垫高臀部,将栓剂送入阴道深部,保留5~10分钟。
凝胶剂、乳膏剂:局部外用,涂于患处。脓性分泌物过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洁患处后再使用本品。
用量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下呼吸道感染:一次300mg,一日2次,一疗程7~14日。
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200mg,一日2次,一疗程5~7日。
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200mg,一日2次,一疗程10~14日。
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300mg,一日2次,一疗程6周。
伤寒:一次300mg,一日2次,疗程10~14日;为控制伤寒反复感染:一日50mg,连用3~6月。
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重度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抗结核:一日300mg,一日1次。
静脉滴注:常用量同口服,以适量注射液稀释,缓慢静脉滴注。
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300mg,一日2次,一疗程7~14日。
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200mg,一日2次,一疗程5~7日。
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200mg,一日2次,一疗程10~14天。
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300mg,一日2次,一疗程6周。
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300mg,一日2次,一疗程7~14天。
单纯性淋病:单剂400mg。
伤寒:一次300mg,一日2次,一疗程10-14日。
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400mg,一日2次。
经耳给药
本药滴耳液,患侧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10分钟的耳浴。
经眼给药
滴眼液: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眼膏:取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
阴道给药
每日早晚各1次,一次1枚。
外用
涂患处,一日2~3次。
特殊人群剂量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血清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钟,可按常规剂量,每12小时给药1次。
血清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钟,按常规剂量一日给药1次。
血清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按常规剂量的50%,一日1次给药。
重度肝功能不全时(肝硬化腹水等),药物清除减少,血液中药物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明显,用药时注意遵医嘱调整剂量。
药物漏用
氧氟沙星滴耳剂、滴眼剂、栓剂、外用软膏剂如果在常规用药时间发生漏用,应在想起时立即补用,并适当推迟下次用药时间即可。
氧氟沙星口服制剂一般一天服用2次,如果漏服后在想起时距下次服药时间已经不足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绝不可一次服用双倍药量。
举例: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服药,患者8时忘记服用,14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0时正常服用即可。若在14时前想起,则应立即补服,再于20时正常服药即可。
氧氟沙星注射剂,需在医院内使用,故一般不存在漏用情况。
药物过量
症状
本药外用制剂,如滴眼剂、滴耳剂、凝胶剂等,为局部用药,用药部位及用药量较少,一般不会出现药物过量情况。
本药注射剂需在医院内使用,一般不存在药物过量情况。
本药口服制剂偶尔用药过量一般不会产生明显的临床症状,对身体没有太大影响,但药物过量太大或经常性药物过量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胃痛、胃灼热等,甚至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应,如白内障、血尿、溶血性贫血等。
处理:如果不慎服药过量,应立即就医,由医生进行催吐、洗胃等处理,出现上述不适时,还需进行对症治疗、支持治疗。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仅可清除少量药物。
药物停用
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
严重皮疹、浮肿、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严重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如腹泻等。
出现严重的精神神经系统反应,如癫痫发作、意识障碍、出现幻觉等。
严重肾脏不良反应,如血尿等。
严重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如贫血等。
严重的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如出现血清转氨酶的升高等。
出现严重的肌肉骨骼系统反应,如跟腱炎、关节痛等。
此外,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用药后症状没有明显改善或逐渐加重,应及时就医,遵医嘱停药或改变用药剂量。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可见口干、食欲减退、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
神经精神系统:可见头晕、头痛、嗜睡、失眠、眩晕等。
皮肤:可见皮疹、瘙痒等。
少见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偶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神经精神系统:偶有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轻微精神障碍。
皮肤:少见光敏反应,偶有血管神经性水肿、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重症多形性红斑。
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血小板减少
肌肉骨骼系统:偶见关节疼痛、肌肉痛、跟腱炎跟腱断裂等。
泌尿生殖系统:偶有血尿素氮、肌酐值升高,间质性肾炎(表现为血尿、发热、皮疹等)。高剂量用药时可出现结晶尿。栓剂使用后,少部分患者出现外阴瘙痒、阴道分泌物增多。
心血管系统:罕见心电图异常,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其他
注射剂:在注射部位可有轻度一过性刺激症状。
滴耳剂:经耳给药后,偶有中耳疼痛及瘙痒感。
滴眼剂:经眼给药后,偶有一过性眼灼热、眼痛、不适、咽炎及畏光。
软膏剂:局部涂抹后,偶有轻微刺激感。
栓剂:可能出现局部不适及过敏。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消化系统:出现轻度不良反应时,一般无需特别处理,可清淡饮食,适量饮水;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严重腹泻等,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治疗。
精神神经系统:出现轻度不良反应时,多为可逆,可自愈;若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癫痫发作等,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如情况紧急,拨打紧急电话,在医生指导下就地急救。
皮肤:出现轻度的皮疹、瘙痒等,可咨询医生,使用口服抗组胺药进行对症治疗;过敏反应严重时,如重症多形性红斑等,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及时就医。
其他:症状较轻时,一般无需特别处理;若症状严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治疗。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片剂:遮光,干燥处密封保存。
胶囊剂:遮光,密封保存。
注射剂:遮光、密闭保存。
滴耳液、滴眼液:遮光,密封(10~30℃)保存。
眼膏剂:密封,阴凉干燥处保存。
软膏剂: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凝胶剂:遮光,密闭保存。
栓剂:遮光、密闭,在30℃以下保存。
药品应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其他
本药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应用本药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下。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就医。
本药的滴耳液如药温过低,可致眩晕,故应使其温度接近体温。
本药长期局部应用时,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如真菌),不宜长期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目录
功效作用
用药禁忌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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