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氨溴索胶囊
功效作用
本品为黏液溶解类祛痰药,具有降低痰液黏度、使痰液易于咳出等作用。
适应证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后1小时内生效,血浆峰浓度出现在给药后2小时左右,应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作用维持3~6小时,个体之间有差异,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活性物质或含有的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妊娠期的前3个月内慎用。
哺乳期慎用。
过敏体质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用药
目前临床上尚无充分数据来评价怀孕期间使用盐酸氨溴索的致畸作用和胎儿毒性。因此,妊娠期的前3个月内慎用,尽量不要在妊娠期间使用盐酸氨溴索。
哺乳期用药
本品可以通过乳汁排泄,虽然治疗剂量时对婴儿没有影响,但不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氨溴索。
儿童用药
虽然盐酸氨溴索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和成人监护下使用,但本品是胶囊剂不是儿童优选剂型,因此12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12岁以下儿童建议使用容易计算剂量的其他剂型如盐酸氨溴索口服液。
老人用药
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低下的现象,所以要减少给药量或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不良相互作用
强效镇咳药如中枢性镇咳药右美沙芬等:与本品同时使用后,可使稀释的痰液堵塞气道,因此应禁止合用。
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服阿托品类如阿托品等药物。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用法用量
剂型规格
胶囊剂:30mg/粒;60mg/粒。
具体用法
用法
饭后口服,用温开水送服。
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青少年,每次30~6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14天后剂量可减半,频次可减为每日2次。
药物漏用
如果漏用药物时间不到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尽快补用;但如果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用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用药时间用药。
需要补用:本应在当天8时、14时、20时分别用药,患者8时使用一次,14时忘记使用,15时想起忘记使用药物,则需补用,并于20时正常使用即可。
不需补用:本应在当天8时、14时、20时分别使用,患者8时使用一次,14时忘记使用,18时想起忘记使用药物,则不需补用,于20时正常使用即可。
绝对不可以一次使用双倍药量。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况,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过量使用本品研究资料,请遵医嘱服用,如不慎过量,可能出现消化道症状,应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如洗胃、催吐等)。
药物停用
本品只是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停药,并咨询医师调整治疗方案。
用本品期间,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黏膜病变如皮疹、瘙痒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用本品期间,如果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如严重皮肤反应、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
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偶见恶心、食欲缺乏、胃部不适、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其他胃肠道反应,如胃肠道功能紊乱,包括消化不良和呕吐等。
其他神经系统反应,包括头晕、头痛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消化系统症状:一般情况多可耐受,可以饭后服用,清淡饮食。如果持续存在或者不能耐受,则考虑停药。
神经系统:多为一过性,可以密切观察,注意休息,患者若发生头疼且无法耐受时,可停药后咨询医师。
皮肤及皮下组织:该类反应程度凶险,一旦发生极有可能延长病程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发生上述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诊治。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10-30℃)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胶囊软化、变色等)时禁止使用。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建议选用盐酸氨溴索口服液制剂。
目录
功效作用
用药禁忌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