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粤)-非经营性-2021-0182

  • 营业执照
    证书编号:91440101MA9XNDLX8Q

硫酸链霉素
功效作用
链霉素属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主要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进而发挥抗菌活性。
本品对结核分枝杆菌有强大抗菌作用,对许多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布鲁菌属等也具抗菌作用;脑膜炎奈瑟菌和淋病奈瑟菌也敏感。
适应证
主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各种结核病的初治病例,或其他敏感分枝杆菌感染。
可单用于治疗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鼠疫、鼠咬热腹股沟肉芽肿布鲁菌病等的治疗。
亦可与氨苄西林或青霉素联合治疗肠球菌或草绿色链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
药物起效时间
肌内注射0.5g或1g后,30分钟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推测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有效血药浓度可维持12小时,其半衰期为2.4~2.7小时,肾功能减退时可显著延长,每天给药不超过2次,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链霉素和其他抗菌药物或抗结核药物联合应用治疗结核,并减少或延缓耐药性的产生。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链霉素过敏者禁用。
对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失水(脱水)者慎用。
儿童慎用。
老人慎用。
帕金森病患者慎用。
第8对脑神经损伤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品可以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组织,有引起胎儿听力损伤的报道,故孕妇在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哺乳期女性
本品可以通过乳汁分泌,对乳儿有潜在毒性,哺乳期妇女使用需暂停哺乳。
儿童
因儿童(特别是新生儿及早产儿)肾组织尚未发育完全,本品易在体内蓄积而产生毒性反应,故儿童慎用。儿童用药须在医生指导和成人监护下进行。
老人
老年人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生理性减退,用药较易产生多种毒性反应,应采取较小治疗剂量,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最好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链霉素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同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神经性阻滞作用的可能性。
链霉素与神经肌肉阻滞剂如琥珀胆碱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
谨慎联用
链霉素与卷曲霉素顺铂、利尿酸、呋塞米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
链霉素与一代头孢如头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链霉素与多黏菌素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其他肾毒性药物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告知或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用药。
剂型规格
注射用硫酸链霉素:0.75g(75万单位)/支;1g(100万单位)/支;5g(500万单位)/支。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目前临床使用制剂主要通过肌内注射给药,肌内注射应经常更换给药部位,药液浓度一般为200~250mg/ml,不宜超过500mg/ml。
用量
成人常用量
结核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g(以链霉素计,下同),或一次0.75g,一日1次,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如采用间歇疗法,即每周给药2~3次,每次1g;老年患者肌内注射,一次0.5~0.75g,一日1次。详情遵医嘱。
细菌性(草绿链球菌)心内膜炎:肌内注射,每12小时1g,与青霉素合用,连续1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1周;60岁以上的患者应减为每12小时0.5g,连续2周。详情请遵医嘱。
肠球菌性心内膜炎:肌内注射,与青霉素合用,每12小时1g,连续2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4周。详情请遵医嘱。
鼠疫:肌内注射,一次0.5~1g,每12小时1次,与四环素合用,疗程10日。详情请遵医嘱。
土拉菌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1g,连续7~14日。详情请遵医嘱。
布鲁菌病:每日1~2g,分2次肌内注射,与四环素合用,疗程3周或3周以上。详情请遵医嘱。
小儿常用量
治疗结核病:按体重20mg/kg,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
其他感染:按体重每日15~25mg/kg,分2次给药;
肾功能减退患者使用剂量
按肾功能正常者链霉素的正常剂量为每日1次,15mg/kg肌内注射。
肌酐清除率为50~90ml/min,每24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每24~72小时给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10ml/min,每72~96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详情遵医嘱。
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年老和肾功能减退患者。
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1μg/ml。
药物漏用
本品注射剂型为肌内注射的处方药,需要医务人员使用一般不存在漏用。需要告知患者抗菌药尽量避免漏用,以免细菌产生耐药,影响药效。
药物过量
表现:过量用药会导致耳、肾损害、肌肉阻滞等。
措施:缺少特效拮抗药,过量时主要采取对症支持治疗,可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链霉素。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用药期间出现下述情况,请及时停药:
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口渴等肾毒性症状应停药。
听力减退、耳鸣、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症状应停药。
此外,您可能出现其他的副作用,如果您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链霉素最主要的副作用,是损害第八对脑神经即听觉神经,引起耳鸣、眩晕,运动时失去协调能力,出现耳鸣、耳部饱满感,严重者可出现听力下降,甚至失聪,孕妇如使用链霉素可经胎盘传给胎儿,导致先天性耳聋
对肾脏有损伤,可见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口渴等肾毒性症状,少数可产生血液中尿素氮及肌酐值增高。
影响前庭功能时可有步履不稳、眩晕等症状。
部分患者可出现面部或四肢麻木、针刺感等周围神经炎症状。
偶可发生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嗜睡、软弱无力、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症状。
偶可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对于患者出现轻度皮疹瘙痒等症状,可以外用糖皮质激素或口服氯雷他定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耳肾前庭毒性或神经肌肉阻滞症状,需要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应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等)禁止使用。
少数患者停药后仍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症状,应引起注意。
给药时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的程度。
本品治疗过程中注意定期进行下列检查:①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②听力检查或高频听力测定,尤其是老年患者。
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肝功能指标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当用药数日或数周病情有所好转时,仍需要继续完成规定的疗程,特别是对结核病的治疗。
由于儿童缺乏必要的常识和基本技能,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目录
功效作用
用药禁忌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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