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塞米
功效作用
呋塞米是一种强效利尿剂,可作用于肾小管的髓袢,具有强大的利尿作用。还能刺激肾素分泌,扩张肾血管,增加肾血流量。临床可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衰竭、肝硬化、急性肺水肿、急性脑水肿、高血压、高钾血症、高钙血症等疾病的治疗。
适应证
用于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脏疾病、高血压等疾病。
水肿性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肾衰竭等)、肝硬化等。与其他药物联用,还可用于治疗急性肺水肿及急性脑水肿。
高血压:不作为原发性高血压治疗的首选药物。
预防急性肾衰竭:可用于休克、脱水、中毒等原因导致的肾脏血液灌注不足,可纠正血容量不足及减少急性肾小管的坏死概率。
高钾血症和高钙血症:可促进钾离子和钙离子从尿液中排出体外,从而降低血清中钾、钙的含量。
稀释性低钠血症:当血清钠浓度低于120mmol/L,勿大剂量使用本品。
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
急性药物及毒物中毒:如苯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药物起效时间
呋塞米片:口服用药后,起效时间为30~60分钟。
呋塞米注射液:静脉用药后,起效时间为5分钟。
药物维持时间
呋塞米片:正常患者药物维持时间为6~8小时。
呋塞米注射液:正常患者药物维持时间为2小时。
药物联用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类降压药物:与呋塞米联用,可用于治疗单药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尤其适用于伴有高尿酸血症、明显肾功能不全的高血压患者。
钙通道阻滞剂(CCB):二者联用,可产生显著的降压作用,尤其适用于老年高血压、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或伴心力衰竭患者。
呋塞米使用不当引起的耳聋还能恢复吗?
呋塞米使用不当引起的耳聋,不确定能否恢复。
大剂量快速静脉注射(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呋塞米注射液,容易引起耳鸣、听力障碍等情况,尤其当与其他具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使用时,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
耳聋属于听力障碍,这种情况引起的耳聋多数为暂时性,部分为不可逆。建议患者及时就医以明确诊断,以便进行针对性治疗。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本品及磺胺类药物、噻嗪类利尿剂过敏者禁用。
妊娠3个月以内的孕妇禁用。
无尿者禁用。
慎用情况
肝功能损伤患者慎用:本品的利尿作用易引起电解质紊乱,从而诱发肝性脑病。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慎用:过度利尿可引起休克。
肾功能损伤患者慎用:易出现听力下降等症状。
糖尿病患者慎用。
高尿酸血症患者或有痛风病史者慎用。
低钾血症倾向者慎用:本品过度利尿导致血清钾含量进一步下降,可引起心律失常。
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
胰腺炎患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女性慎用。
儿童慎用。
运动员慎用。
老年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怀孕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使用。必须使用时可在医生权衡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
哺乳期女性: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一般不建议哺乳期女性使用,必须使用时可在医生权衡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使用时需停止哺乳。
儿童:本品在新生儿体内的半衰期明显延迟,因此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故应在医生指导下,由监护人谨慎用药。
老人:老人应用本品易导致低血压、血栓形成、电解质紊乱、肾功能损害等情况,故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因药效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氯贝丁酯(安妥明):合用后两药作用均增强,出现肌肉疼痛、酸胀、强直等症状和体征。
多巴胺:合用后呋塞米注射液的利尿作用增强。
含酒精制剂和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可增强本品利尿、降压作用。如与巴比妥类药物、麻醉类药物合用,可引起直立性低血压。
因药效降低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拟交感神经药物:可降低本品利尿作用。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非去极化肌松药:可降低血清钾浓度,从而加强箭筒毒箭等非去极化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
治疗痛风的药物:本品可引起尿酸排泄减少,从而引起血尿酸升高。因此与治疗痛风的药物联用时,应适当调整后者剂量。
降糖药物:本品可降低降糖药物的疗效。
降低抗凝药物和抗纤溶药物:主要是由于利尿后血容量下降,致血中凝血因子浓度升高;以及利尿使肝血液供应改善,肝脏合成凝血因子增多有关。
抗生素:如与头孢菌素、两性霉素、氨基糖苷类药物等联用时,本品可增加抗生素的耳毒性和肾毒性。
抗组胺药物:本品可增加抗组胺药物的耳毒性,易引起头晕、耳鸣等症状。
锂剂:本品与锂剂合用,可增加锂的肾毒性。
水合氯醛:服用水合氯醛后静脉注射本品,可引起面色潮红、出汗、血压升高等症状和体征。
碳酸氢钠:与本品合用易引起低氯性碱中毒。
葡萄糖溶液:呋塞米注射液的pH约为9,因此不可与葡萄糖溶液等酸性溶液合用,否则容易析出沉淀。
用法用量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呋塞米片:20mg。
注射用呋塞米:20mg;40mg。
呋塞米注射液:2ml:20mg。
具体用法
用法
呋塞米片:口服,适量温开水送服。
注射用呋塞米:需要经专业医护人员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呋塞米注射液:肌内注射、静脉注射。用于紧急情况或不能口服者。
用量
呋塞米片
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口服1~2片(20~40mg),每日1次,必要时可在服药6~8小时后追加1~2片(20~40mg),直到出现较为满意的利尿效果。
为防止过度利尿及不良反应的发生,每日最大剂量建议控制在5片(100mg)以内,分2~3次服用。
部分患者可减少至1~2片(20~40mg),隔日1次服药,或每周连续服药2~4日,每日1~2片(20~40mg)。
治疗高血压:起始剂量为2~4片(40~80mg),分2次口服,可在医生的指导下酌情调整剂量。
治疗高钙血症:每日口服4~6片(80~120mg),分1~3次服药。
呋塞米注射液、注射用呋塞米
治疗水肿性疾病:初始剂量为20~40mg,必要时可每2小时追加一次剂量,直至出现满意的利尿效果。维持用药时可分次给药。
治疗急性左心衰竭时,起始剂量为40mg,必要时每小时追加80mg,直至出现满意的效果。
治疗急性肾衰竭时,可将200~400mg加于100ml氯化钠注射液中,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不应超过4mg/min。治疗有效者可按照原剂量重复应用或根据患者情况适当调整剂量,为避免出现肾毒性,每日总剂量不应超过1g。
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每日剂量一般为40~120mg。
治疗小儿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按照1mg/kg进行静脉滴注,必要时每2小时可追加1mg/kg。每日最大用药剂量可达6mg/kg。
治疗高血压危象:起始剂量为40~80mg静脉滴注,伴有急性肾衰竭或急性左心衰时,可酌情增加用药剂量。
治疗高钙血症时,一次20~80mg进行静脉滴注。
药物漏用
呋塞米片
每日服用1次的药物,当天想起的时候马上补服。
对于每日服用2次或3次的药物,可以按照“漏服药物时间是否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二分之一”原则来判断。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没有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1/2,可以补服,下次服药再按原时间间隔。例如应在早晨8点和下午4点服药,如果早晨8点漏服了药品,可在当天12:00以前以原剂量服用,下午4点服药时间和剂量不变。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以上,不需补服,下次按原间隔时间用药。
不可在下次加倍剂量服用,以免引起药物不良反应。
呋塞米注射液、注射用呋塞米
呋塞米注射液在医生操作下进行,一般不存在漏用的情况。如确实漏用,如果患者没有出现水肿加重、血压升高、血钙上升等情况,则不需补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补用,可酌情调整剂量,如增加原有剂量等,以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
药物过量
症状
泌尿系统:尿频、尿痛、血尿、少尿、腰痛、高尿酸血症等。
循环系统:心律失常、直立性低血压、栓塞性动脉炎、晕厥等。
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头痛、耳鸣、听力下降等。
措施
清除体内药物残留:用药过量者应立即进行催吐、洗胃等紧急处理措施。
纠正电解质紊乱:如补充钾盐、水分。
对症治疗:如消化性溃疡出血患者应立即进行止血治疗等。
药物停用
少尿或无尿患者,以最大剂量应用呋塞米片或呋塞米注射液24小时后仍无效者,应立即停药;或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少见不良反应:皮疹等过敏反应、视力下降、黄视症、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泻、肌肉强直、肝功能损害。在高钙血症时引起肾结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等。骨髓抑制可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如出现全身皮疹时,应立即停药,必要时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氯雷他定等抗过敏药物进行治疗。
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时,应减少用药剂量或停药,必要时可谨遵医嘱服用昂丹司琼等药物进行缓解。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应注意药物的有效日期并放置于远离儿童的地方。
呋塞米片:遮光,密封,置于干燥处保存。
呋塞米注射液、注射用呋塞米:遮光,密闭保存(10~30℃)
其他
对噻嗪类利尿剂及磺胺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亦有可能过敏。
呋塞米片和呋塞米注射液有升高血糖的风险,使用本品可能会造成尿糖阳性,影响医生对糖尿病患者的诊断。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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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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