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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粤)-非经营性-2021-0182

  • 营业执照
    证书编号:91440101MA9XNDLX8Q

吡罗昔康
功效作用
吡罗昔康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和解热的作用。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使组织局部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和溶酶体酶的释放,发挥药理作用。
适应证
用于缓解多种关节炎(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症状。
外用制剂可用于缓解局部轻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及运动损伤(包括拉伤、扭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手术后疼痛、牙痛、三叉神经痛、痛风急性期的关节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不同制剂起效时间不同,一般静脉制剂起效迅速;服用吡罗昔康后一般3-5小时内可以达到⾎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外用制剂尚不明确;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半衰期较长,一次给药可维持24小时血药浓度相对稳定。口服血药稳定浓度在开始治疗后7~12天方能达到,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服用该药物期间需要服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服药方法。
牙痛可以吃吡罗昔康吗?
吡罗昔康可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症状,可以用于缓解牙痛。但注意疼痛减轻后,应立即到医院的口腔科门诊就医。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切勿自行随意使用。
吡罗昔康可以用于痛风治疗吗?
吡罗昔康是属于非甾体类抗炎止痛药物,在痛风性关节炎发作的急性期,会出现关节的炎症反应,引起关节明显疼痛和肿胀的症状,可以作为止痛药物来治疗痛风。但是如果想要减少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根本上是需要进行持续降尿酸治疗。
在痛风稳定期,使用吡罗昔康并不能达到治疗的效果,因其无法降低尿酸的水平,通常需要使用降尿酸的药物进行治疗,如别嘌醇
吡罗昔康只是作为对症治疗的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切勿自行随意使用。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鼻炎、血管性水肿、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患者禁用。
既往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有胃肠道溃疡、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出血者禁用。
慢性胃病者禁用。
重度心力衰竭者禁用。
肝肾功能衰竭者禁用。
孕妇禁用。
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儿童禁用。
慎用情况
老年人慎用。
哮喘患者慎用。
高血压者慎用。
有高血压、心力衰竭(如体液潴留、水肿)病史者慎用。
重度脱水者慎用。
有凝血机制异常者慎用。
血小板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感染性疾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妊娠后3个月服用可能造成难产,同时出现胃肠道毒性反应,在妊娠后期使用可能导致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或狭窄,以至新生儿出现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因此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吡罗昔康可以引起乳汁分泌减少,与用量有关,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如需使用建议停止哺乳。
儿童:儿童使用吡罗昔康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推荐使用,15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年人:老年人由于器官功能减退,特别是肝肾功能减退,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目前尚无权威资料指导本品不能与哪些药物联用,如需同时使用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谨慎联用
用药期间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和水杨酸盐类(如二氟尼柳双水杨酯)同时服用时,胃肠道不良反应增加,因此,不推荐合用。
吡罗昔康与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后者效应增强,出血倾向显著,需调整用量。
非甾体类抗炎药能降低利尿剂及其它抗高血压药物的疗效,合用时需谨慎。
吡罗昔康与阿司匹林同用时,吡罗昔康的血药浓度可下降到一般浓度的80%,同时肠胃道溃疡形成和出血倾向的危险性增加,谨慎使用。
吡罗昔康与甲氨蝶呤合用,可能增加发生甲氨蝶呤毒性(如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肾功能损害)的风险,如必须合用,应注意监测甲氨蝶呤的毒性。
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升高锂的血药浓度,合用应注意监测锂中毒症状。
非甾体类抗炎药也可减弱利尿剂的疗效,合用应监测肾功能恶化的体征,谨慎使用。
消胆胺能够增加吡罗昔康的口服清除率,缩短其半衰期。为最大限度降低此相互作用,慎重的做法是消胆胺用药前至少2小时或用药后至少6小时使用吡罗昔康。
与皮质类固醇合用,增加胃肠道溃疡或出血风险。
与环孢霉素合用,增加肾毒性风险。
他克莫司合用,肾毒性风险可能升高。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用法用量
吡罗昔康为非甾体抗炎药药品,剂型规格较多,可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更改药物用法及用量。
剂型规格
片剂:10 mg/片;20 mg/片。
肠溶片:10 mg/片;20 mg/片。
胶囊:10 mg/粒;20 mg/粒。
注射液:2 ml:20 mg/支。
凝胶:0.5%(10 g:50 mg;20 g:100 mg)/支。
搽剂:1%(50 ml:0.5 g;20 ml:0.2 g)/瓶。
软膏:1%(20 g:0.2 g;10 g:0.1 g)/支。
贴片:含吡罗昔康48 mg(每贴 22 cm2;每贴6.8 cm×5.2 cm)/贴。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药,可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外用制剂,将药物涂抹于或贴于患处。
用量
用于关节炎、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
片剂、胶囊:口服给药,初始一次20 mg,一日1次;维持剂量为一日20 mg,少数患者可减量至一日10 mg。最大日剂量为20 mg,超过20 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详情请遵医嘱。
肠溶片:一次20 mg,一日1次,或一次10mg,一日2次。饭后口服,最大日剂量为40 mg。
肌内注射:一次10~20 mg,一日1次。
局部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凝胶:取适量药品涂于患处,一日2~3次。
搽剂:取适量药品涂于患处,一日2次。
软膏:一次1~2 g,涂于患处,一日1~2次,按揉使药物吸收入皮内。
贴片:将本品贴敷于患处,每2天1贴。在洗澡、淋浴或出汗时,每天1贴。
药物漏用
口服制剂漏用
每天用药1次,如果常规时间漏用,在当天想起漏服的时候补服即可,如果第二天想起则无需补服,只需在服药时间服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每天用药2次,可以按照“漏用药物时间是否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二分之一”原则来判断。如果用药物时间没有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1/2,可以补用,下次用药再按原时间间隔。
例如应在早晨8点和晚上8点用药,如果早晨8点漏用了,可在当天14:00以前以原量使用,下午8点用药时间和剂量不变。
外用剂型漏用
外用制剂如果发生漏用,可在想起时立即补用,并适当推迟下次用药时间。
药物过量
每日服用超过40 mg时,即可以视作药物过量。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并进行支持和对症治疗。研究显示,活性炭可降低本药的吸收率和重吸收率,从而降低活性药物的吸收总量。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服用吡罗昔康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应及时停药。
如出现皮疹、黏膜病变或其他过敏症状,应停药处理。
如出现持续性肝功能检验值异常或恶化、肝病症状或全身表现(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皮疹等),应立即停药。
如外用制剂用药部位出现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
如出现血象异常、视物模糊、精神症状或水潴留等,应立即停药。
如出现贫血症状或体征,应监测血红蛋白或血细胞比容。
如出现视觉异常,应及时进行眼科检查。
此外,可能出现其他的严重副作用,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用药后,可见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服药量大于一日20 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可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此外,还可见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出现恶心、胃痛等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反应,或头痛、震颤、心悸、心动过速等不适时,一般在继续用药或停药1~2天后可自行缓解;如果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呕血、黑便等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遵医嘱进行适当的替代治疗。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本品剂型较多,请根据不同剂型存放条件储存,一般情况下:
除搽剂避光密闭保存外,其余制剂均为遮光、密封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其他
吡罗昔康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使用本品应由具有炎症或者退行性风湿性疾病患者治疗经验的医生开具处方。
使用本品有导致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如出现,应停止治疗。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目录
功效作用
用药禁忌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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