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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粤)-非经营性-2021-0182

  • 营业执照
    证书编号:91440101MA9XNDLX8Q

热毒宁注射液
功效作用
本品为清热解毒剂,具有清热、疏风、解毒的功效,主要成分为青蒿金银花、栀子。
适应证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外感风热所致感冒、咳嗽,症见高热、微恶风寒、咳嗽、痰黄、头痛身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患者出现上述证候时也可使用本品。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的人,禁止使用。
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禁用。
2岁以下儿童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有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老人慎用。
儿童慎用。
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者应慎重使用。
既往有溶血(血胆红素轻度增高或尿胆原阳性者)现象发生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禁用。本品为中药注射剂,尚未有孕妇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孕妇禁止使用,以免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哺乳期女性:禁用。本品为中药注射剂,尚未有哺乳期女性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哺乳期女性禁止使用,以免发生严重不良反应。
儿童:2岁以下儿童禁用,2岁以上儿童应慎用。2岁以上儿童如需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且用药时必须有成人监护。
老年人:慎用。如需用药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配伍禁忌
一般情况下,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混合用药。
本品与青霉素类、氨基甙类和大环内酯类等药物配伍使用时可产生混浊或沉淀,请谨慎联合用药。
如果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
剂型规格
注射剂:每支装10ml。
具体用法
用法
静脉滴注。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成人:用上述注射液250ml稀释后使用,滴速为每分钟30~60滴;或遵医嘱。
儿童
3~5岁,用上述注射液50~100ml稀释后使用,滴速为每分钟30~40滴。
6~10岁,用上述注射液100~200ml稀释后使用,滴速为每分钟速30~60滴。
11~13岁,用上述注射液200~250ml稀释后使用,滴速为每分钟30~60滴。
14~17岁,同成人;或遵医嘱。
本品使用后如需使用其他药物,需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冲洗输液器管后方可继续用药。
用量
成人剂量:一次20ml,一日1次。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疗程为3日,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疗程为五日;或遵医嘱。
儿童剂量
3~5岁,最高剂量不超过10ml,一日1次。
6~10岁,一次10ml,一日1次。
11~13岁,一次15ml,一日1次。
14~17岁,一次2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药物漏用
本品通常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给药,一般不存在漏用的情况。
药物过量
如果不慎使用过量,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同时多喝水促进药物代谢与排出,密切观察身体状况,如果身体出现不适,还需及时遵医嘱进行治疗。
药物停用
遵医嘱用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马上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如果用药后出现皮疹、瘙痒、咳嗽、心悸、头晕、头痛等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遵医嘱进行积极处理。
遵医嘱足疗程用药后,症状明显改善或症状消失,可在医生指导下停止用药。
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如荨麻疹、斑丘疹、红斑疹等)、瘙痒、过敏性休克等。
处理方法:出现皮肤潮红、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遵医嘱进行对症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如果发生过敏性休克,医护人员会立即进行救治,患者家属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呼吸系统反应: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处理方法:出现咳嗽、呼吸急促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遵医嘱进行止咳、吸氧等对症治疗。
心血管系统反应:心悸、胸闷、紫绀、血压下降等。
处理方法: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遵医嘱进行升压等对症治疗。
精神及神经系统反应:头晕、头痛、麻木、抽搐、烦躁不安、意识障碍等。
处理方法: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遵医嘱进行对症治疗。
消化系统反应: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肝生化指标异常等。
处理方法:出现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遵医嘱进行止吐、止泻等对症治疗。
其他:发热、寒战、畏寒、四肢发冷、用药部位疼痛、静脉炎、眼睑水肿、眶周水肿、口唇肿胀等。
处理方法: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遵医嘱进行相应治疗。
药物贮存
避光保存,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
放于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他
用药期间避免吸烟、饮酒。
用药期间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等。
用药期间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油炸食品等。
本品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用药前,医护人员会仔细询问患者的用药史和过敏史,以免发生不良反应,请患者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由于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因此必须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且使用本品的医护人员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
如果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医护人员会立即让患者停药并进行救治。同时还会妥善保留相关药品,包括患者使用后的残存药液及输液所用的器具,以备追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请患者及家属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本品一般单独使用,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物,可先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以上)冲洗输液器,或更换新的输液器。
严禁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并注意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以免药物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本品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滴速、疗程使用,不超剂量、滴速、疗程用药,也不可长期连续用药。
本品稀释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配制,稀释液用量必须为药液的4倍以上(含4倍),不得改变稀释液的种类。
本品应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
由于本品滴速过快也可能会导致头昏、胸闷和局部皮疹,因此用药过程中医护人员会加强监护,不会超规定滴速使用,同时还会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果医护人员发现异常,会立即停药,并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请患者积极配合。
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因此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如果发现本品瓶身细微破裂,或者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等情况,均不能使用。
在临床试验中,曾有患者使用本品后检查发现血清总胆红素、血清直接胆红素增高,可能与药物有关,因此用药后请定期检测血清总胆红素、血清直接胆红素。
本品在临床使用时会遵循卫生部颁发的《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患者请遵医嘱用药。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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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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