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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球菌疫苗
概述
肺炎球菌不仅可以导致儿童肺炎,而且还是引发脑膜炎、中耳炎等疾病的媒介微生物。肺炎球菌疫苗用于预防肺炎球菌引起的肺炎、败血症和脑膜炎等疾病,是采用常见的、最具侵袭性的肺炎球菌血清型,通过培养、提纯多糖制成的多糖疫苗或将多糖与载体蛋白结合吸附制成的结合灭活疫苗
适应证
肺炎球菌疫苗在我国目前属于二类疫苗,家长根据孩子和家庭的情况自愿自费接种。肺炎球菌疫苗推荐用于体质较差的婴幼儿、儿童、老年人以及免疫力低下人群。
1.成人接种
(1)慢性病人,特别是伴有呼吸道感染发病增加的心血管疾病和慢性肺疾患的病人。
(2)急性病人,特别是伴有肺炎球菌疾病或其并发症危险的脾功能障碍、无脾症、何金氏病、多发性骨髓瘤、肝硬化、酒精中毒、肾功能衰竭、慢性脑脊液漏出症和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
(3)50岁以上健康的老年人。
2.儿童接种
包括2岁以上体弱儿童。
临床应用
使用前应充分摇匀,仅供肌肉注射。首选部位为婴儿的大腿前外侧区域或儿童的上臂三角肌。
我国目前使用的主要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国外已经使用的13价肺炎球菌尚未进入国内市场。23价肺炎球菌疫苗推荐接种的程序为:
3~6月龄婴儿基础免疫接种3剂次,每剂0.5ml;在3、4、5月龄分别接种1剂次为基础免疫,12~15月龄再接种1剂次为加强免疫。
7~11月龄婴儿基础免疫2剂次(间隔至少1个月),每剂0.5ml;在12月龄以后接种第3剂次,与第2剂次接种至少间隔2个月。
12~23月龄婴幼儿接种2剂次,每剂0.5ml;每次接种间隔至少2个月。
2~5岁接种1剂次。
不良反应
接种肺炎疫苗后,会出现食欲不振、睡眠不安、发热、关节和肌肉疼痛、皮疹等反应。也有极少数的人会出现头痛、发热。当体温超过38.5℃时,可采取物理降温,必要时服用退热药。一般疫苗反应在接种后2~3天内消失。 接种了肺炎球菌疫苗只能避免或减少此种细菌引起的肺炎、中耳炎、败血症脑膜炎等,并不能预防所有肺炎。所以千万不要有接种了肺炎球菌疫苗就不会得肺炎的错误认知。
注意事项
1.霍奇金病患者如需接种疫苗可在治疗开始前10天给予。如果进行放疗或化疗至少应在开始前14天给予,以产生最有效的抗体免疫应答。治疗开始前不足10天及治疗期间不主张免疫接种。
2.严重心肺功能障碍的病人注射23价肺炎疫苗时要谨慎,可能会发生相当严重的全身性反应。任何发热性的呼吸系统疾患及一些活动性感染都应推迟接种23价肺炎疫苗。
3.脾切除者,每5年加强免疫一次。对10岁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镰状细胞性贫血的儿童,应每隔3~5年加强免疫一次。
4.免疫缺陷病人,应于术前两周接种。
用药禁忌
对于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妊娠期及哺乳妇女慎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目录
概述
适应证
临床应用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用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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